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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七五”普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7年12月13日 09:46 县政协文教委 点击:[]

 

 2017年是普法工作开展的第二年,促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成效。按照县政协年初工作安排,县政协文教委联合民革西乡支部,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县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部分中小学、企业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参观、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广泛收集方面普法实施情况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与成效

(一)健全机构,普法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制定和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县人大常委会对“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决议》,调整充实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进行分解,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以及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普法网络,宣教体系完善。组建了县普法讲师团,各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部门各镇(办)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在农村组建了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组成的农村“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县、镇(办)、村(社区)三级普法工作队伍初步形成。

(二)注重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初步建立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法律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宪法》、党纪党规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县69所中小学校、县幼儿园、新希望幼稚园配备了86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每年到校举办法治教育报告会和法治班会200余场次,学校法治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如柳树镇民族学校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视频,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以案说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城北小学通过让学生办法治手抄报,引导学生知法学法用法,为校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法律六进”深开展。在每年举办丰富多彩“‘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基础上,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骆家坝古镇、午子山景区、高川镇、城南街道等开展了法律宣传进景区、法治宣传进茶园、法治宣传进生态农业园等活动,掀起全县法治宣传热潮。

(三)突出特色,法治文化宣传亮点频显。一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主阵地。依托樱花广场和西乡二中围栏,投资20余万元精心打造了樱花法治文化示范广场和320米长的樱花大道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并适时更新内容,方便群众学法。二是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在《西乡文化报》开辟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利用法治西乡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异彩纷呈。按照抓点带面的思路,在私渡镇新路村投资5万元,建成了该镇首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家书屋为平台,在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县镇村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一条街和法治文化广场已初步建成,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四)普治并举,普法成效初步彰显。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近年来,建成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1个,县级表彰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2个,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30个,法治创建先进集体20个,带动了各行业、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持续、规范、深入开展,为平安、美丽、幸福西乡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过程中,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刻,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重点对象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重形式、轻效果”等现象,“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完全建立落实。

(二)普法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一是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在普法宣传中,多数涉法部门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宣传日进行分发,对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研究不够;二是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多采取摆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等方式进行,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相对滞后,特别是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及时,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现场说法等。三是存在一定程度“重学轻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三)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虽然各中、小学校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但教育实效性差,未成年人对法律敬畏感明显不足。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且呈上升态势, 2015年为7.02%,2016年上升为 8.96 %。从犯罪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家庭结构缺陷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尤其是留守儿童。二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是易受网吧、游戏厅等不良社会文化影响,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三是相关执法部门监管不严,对部分网吧、游戏厅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不力。 

(四)普法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是机构和人员保障不到位。普法依法治县是一项长期任务但没有机构编制,只设有普法办临时机构。各镇(办)、部门单位虽有组织机构,但工作大都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没有连续性。二是经费落实不到位。县级财政保障的普法经费有限,部分镇(办)、单位部门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持续有效开展。三是考核奖惩落实力度不够。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在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所占分值过小,难以引起镇(办)部门单位重视。                  

三、对加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是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电视、报纸、网络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可以在这些媒介上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办成系列、办出特色,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比如:在《西乡月报》开辟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在西乡电视台开办法治讲座栏目,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警示;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全县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利用法治西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等。二是巩固深化基础阵地建设。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治文化广场和法律图书角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浓厚法治熏陶教化氛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三是注重群众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充分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需要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就提供什么法律咨询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普治相结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主题活动,以法治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单位”、“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宣传。

    (二)夯实责任,提升普法执法的实效性。一是明确司法行政责任。县司法局在认真履行普法办“制定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普法等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加强联动配合。镇(办)相关部门要和法院(法庭)加强配合,选取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庭审、巡回法庭、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现场组织相关群众旁听,做实“以案说法”,提升普法实效;检察院通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览馆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两院”重点宣传刑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阐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实体法、程序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三是明确行政部门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好部门业务法律法规,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广泛法治宣传促进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四是明确基层组织责任。镇村(居)要经常深入小区、家庭、铺面、纠纷现场,结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实施普法宣传,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

(三)狠抓重点,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强化家长责任。学校可通过开设家长学校、设立家教网页、及时家访、家长会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的法治教育,提高家长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继而不断地给孩子灌输培育法治意识,构建起家庭教育防线。 二是持续深化校园普法。学校要开好法治教育课程,保证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治县办要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及考核机制。学校要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到校至少举办一次法治报告会,班级要有针对性地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会”,要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认知能力上“活”法治教育课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中小学开设网络使用课程和网络道德教育课程,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对网吧、迪厅、游戏厅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相关执法部门要从严审批,依法管。

(四)完善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完善人才保障机制。落实普法办专项编制,确保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工作有人抓;继续完善“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队伍建设。四是完善考核管理评价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手,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工作过程的督查,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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